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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泽库县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4年07月12日 15:59:06 访问量:221 作者:夏吾多杰

泽库县教育局

20243

         2023年,在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教育系统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着力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布局,提升普及程度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取得新突破,教育高质量发展打开新局面。现将本学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如下:

  一、综合

  2023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65所(其中:幼儿园39所、小学23所、初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另外设立小学附设幼儿班4所。在校学生19607人(其中:小学9683人、初中4462人、高中931人、在园幼儿4531名)。教职工1819名(其中:小学872名、初中281名、高中182名、幼儿园484名)。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7.21%,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33%

  二、学前教育

  全县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39所,另外设立小学附设幼儿班4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39所,普惠性幼儿园占全县幼儿园的比例100%。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4531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4531人。共设立181个班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

学前教育共有教职工484名,其中园长15名、专任教师258名(包括小学附设幼儿班专任教师10名)、保育员63名,工勤人员148人。学前教育师生比1:17.56。专任教师中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1.47%,接受过专业教育的比例为88.37%。

  全县独立设置幼儿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53821.1平方米,固定资产值中的玩教具资产值476.5239万元,图书16072册。均校舍建筑面积11.88平方米生均玩教具资产值1051.7元,生均图书册数3.55册。

  三、义务教育

  全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25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2909人,在校生13040人,教职工1153人,其中专任教师825人。校舍建筑面积245439.24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1608.37231万元,图书384095册。

1.小学阶段教育

  全县共有小学23所,与上年持平

  小学阶段招生1773人,比上年减少479人,减少27%;在校生9683人,比上年增加88人,增长0.9%;毕业生1652人,比上年增加116人,增长7.02%。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623生师比15.54: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98.7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比例70.47%。

小学共有校舍建筑面积183814.91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736.58231元,图书26.5721册。生均校舍面积18.98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760.7元,生均图书27.44册。

   2.初中阶段教育

全省共有初中2所,与上年持平。其中初级中学2所。

初中阶段招生1136人,比上年减少50人,减少4.2%;在校生3357人,比上年增加216人,增长6.88%;毕业生895人,比上年减少178人,减少16.59%。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202人,生师比16.6: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88.61%。

初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61624.3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871.79亿元,图书11.8374万册。生均校舍面积18.36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2596.93元,生均图书35.26册。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56。其中,在小学就读50人,在初中就读6人。

  四、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在校生2036人,比上年增加67人。

招生767人,比上年增加127,增加19.8%;毕业生691人,比上年增加100,增加16.92%。

教职工共有182人,其中专任教师140人,生师比14.54: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

校舍建筑面积共有2.943599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170.735万元,图书68100册。生均校舍面积14.46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838.58元,生均图书30.35册。

 

注释:

   [1]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

  [3]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是指独立设置的在园幼儿数

  [4]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5]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6]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段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7] 小学学校数仅包含完全小学

  [8]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完全小学承担的专任教师。

  [9]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完全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0] 初中学校数、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值等相关数据包含初级中学(所以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比实际值稍微偏大一些);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学生

  [11]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

  [1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3] 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完全中学。

        [14]  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完全中学教育的专任教师。 

       [15]  校舍建筑面积、占地、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值包含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

 

 

 

编辑:李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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