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委九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州委十一次全会、州纪委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县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及近期省州公开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充分认识中央、省、州、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要严格行为规范,做到令行禁止。中秋、国庆节期间,各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1.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月饼、烟酒等节日礼品;2.严禁公款吃喝、餐饮浪费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电子礼券等;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6.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8.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离岗;9.严禁搞“小圈子”,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各校党组织、校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作出安排,向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传达、提醒、贯彻通知要求,努力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党风政风和校园风气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