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则:
1. 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妨碍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身体安全。
2. 考前必须在规定时间熟悉考场。因进错考场、坐错座位而耽误正常考试者,责任自负。正式开考后仍未在规定座位考试的,按违纪处理。
3. 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4. 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5. 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查。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规定时间内、规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必须核对所贴条形码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立即报告监考要求更正。
6.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7. 除英语、民族汉考(MHK)科目开考前15分钟后不得入场外,其他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 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答题,规定区域之外的作答内容一律无效。选择题作答(包括选考题所选题号)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作答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图,确定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写清楚)。
9. 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 对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11. 交卷前务必看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因自己疏忽大意导致丢失的,责任自负。涉嫌违规的,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