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教育系统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局网站和各学校(区)网站资源、信息发布、转载、投稿等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县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资源共享、教育公平,使学校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促进区域间资源共享交流,实现互教、互学、互促、互进的教学新模式,提高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网站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2条 局网站和各学校(区)网站设专职管理员,负责网站的资源建设、信息收集、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网站主页设计、调整、栏目设置、内容更新、信息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
第3条 管理员负责整理教育资源、上传、审核资源的完整性,负责信息发布审核和投稿至上一级网站平台,上级网站管理员及时审核。
第4条 管理员负责教师注册统计,要求每位教师注册为网站职员,每月公布网站资源应用、教师活跃度、资源上传下载、网上教研和个人空间应用情况。
第三章 网站主页与栏目更新
第5条 网站新闻信息保证每周有更新,要求每位教师每周发表1篇教后反思、教研心得。
第6条 新闻信息发布必须报局校领导同意、审核后发布。
第四章 网站管理
第7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资源上传必须报学校教导处审核后上传。个人空间不得制作、转载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稳定局面;
8、违反学校规定、影响学校形象、泄露机密;
9、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第8条 信息发布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第9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第七条、第八条所示内容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报领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 网站安全管理
第10条 网站安全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各学校应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
第11条 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第12条 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将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13条 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14条 应当制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章 网站应急处置预案
第15条 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措施:
1、当发现网站或接到举报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相 关负责人通报情况;
2、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3、网站管理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16条 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当网站管理员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 隔离出来;
2、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启用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利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 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上级管理员报告;
第17条 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向上级管理员报告, 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2、向上级管理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3、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18条 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一旦数据库崩溃,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上级管理员报告,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2、上级管理员对数据库系统进行维护,如无法正常维护,采取数据库备份恢复的办法;
3、如果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技术支援。